中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武交院党组〔2022〕43号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旗党总支”
和“红旗党支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激励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旗党总支”和“红旗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在本总支、支部范围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需为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2.红旗党支部:每个党总支最多可推荐1个所辖党支部作为红旗党支部参评对象。
3.红旗党总支(党支部):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党支部)均可申报红旗党总支(党支部)。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在本部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优秀业绩、作出重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参加下沉社区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红旗党总支、红旗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倾斜,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表彰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红旗党支部,注意向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单位所在党支部适当倾斜。推荐的教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完成2021年度党员下沉社区任务(全年下沉次数不少于5次且总时长不少于20小时),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党组织书记的需在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评议考核中获得“好”等次。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的名额,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旗党支部推荐对象须在党总支、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征求纪委意见,形成综合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对推荐对象或推荐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再组织另行推荐。
3.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二、表彰及奖励
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红旗党总支、红旗党支部将授予奖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另外,对优秀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先进集体按每个红旗党总支、红旗党支部2000元的标准给予党费专项补贴,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可根据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在补贴额度内进行使用,使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单位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逾期未报的视为不推荐。
2.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22年6月8日前将《推荐和审批表》《推荐汇总表》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wjzzzk@163.com,纸质版交至图书馆706室。联系人:桂磊,联系电话:88756033。
3.为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对标争先,党委发文表彰后,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在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022年“七一”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红旗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2022年“七一”表彰推荐汇总表
中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